模具钢材的回火温度的选取完全依据要求的力学性能而定。以温度高低不同分:
(1)低温回火一般为250qC以下。其目的是在尽可能保留高硬度条件下,消除或降低淬火应力,恢复一定的韧性而不致过脆;
(2)中温回火一般为350 - 500qC,使淬火钢既有一定的强度和弹性,又有足够的韧性和塑性,组织为回火屈氏体。
(3)高温回火一般为500 - 650qC之间或更高些。目的是调整钢的强韧性(即综合力学性能)使达到最佳的配合。也称调质处理。作为预先热处理时,也为后续工序如表面淬火、渗氮等作组织准备,改善切削加工性。此外,对某些高合金钢获得二次硬化效果,提高硬度和耐磨性,尺寸稳定性,消除残余奥氏体。
回火保温时间,原则是保温时间要充分,保温不足往往造成不良后果,有时需要两次或多次回火,在保温时间上宁长勿短。尤其是所谓的快速回火,单纯为缩短时间而损失质量,是不可取的。通常规定最短不得少于th。像余热回火(自回火)、局部回火等是不得已而为之,不可取。
回火后的冷却一般均取空冷。对于具有高温回火脆性的钢种,回火后应快冷,一般在油中冷却。对于性能要求较高的钢种或零件,在防止开裂的前提下,可进行油或水冷,但还需进行一次消除应力的低温补充回火。